各市、县(市、区)社区矫正志愿者阳光行动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:
现将《浙江省社区矫正志愿者阳光行动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。
《方案》是为落实省综治办、团省委、省司法厅、省公安厅、省教育厅、省民政厅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、省财政厅、省妇联、省关工委《关于开展浙江省社区矫正志愿者阳光行动的通知》精神,全面、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志愿者阳光行动(以下简称“阳光行动”)的指导、操作性文件。请各地根据《方案》的要求,及时制定本地的阳光行动实施方案,积极采取有效措施,使阳光行动的目标、任务落到实处,积极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提供社会化、专业化、项目化的志愿帮教服务,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。
各地的实施方案、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上报我办。联系人:陈德虎、储君捷,联系电话(含传真):0571-85166148,电子邮箱:zjsygxd@163.com。
浙江省社区矫正志愿者阳光行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
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