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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青团越城区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“送温暖、献爱心”活动的通知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08-01-15 10:46:36 来源:

团越20082

各镇、街道团委,区直机关、局(系统)团工委

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,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利益问题。根据区委有关文件精神,团区委决定组织开展“送温暖、献爱心”活动,时间从一月份起至春节前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,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,大力弘扬扶贫帮困、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,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生力军作用,发动全区广大团员青年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结对帮扶等活动。

二、活动内容

一是广泛开展“青年志愿者和谐社区共建行动”,各社区团支部于春节前集中社区志愿服务力量,结合社区特点和需求,以“服务社区公共建设、服务社区邻里和谐、服务社区青少年健康成长、帮助社区困难群体幸福生活”为主要内容,组织开展有声势、有效果、有影响的各类社区志愿服务活动,为社区发展和居民需要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。

二是继续推进“希望工程”爱心助学活动,各级团组织对城镇低保户、农村特困子女及孤儿中的品学兼优的高中(职高、中专)生、大学生进行第二次摸排,并填写《“英之杰”励志助学基金申请表》于230日前上报团区委办公室

三是深入开展“真情助困”活动,有条件的团组织要在春节前夕,对特困青少年、优抚对象、老团干、老党员进行走访慰问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(一)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。关心困难群众生活,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行动,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。各级团干部一定要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效。

(二)精心组织,注重实效。各级团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,落实各项“送温暖、献爱心”的举措,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活动,使各项活动互通、互联、互补,切实做到广覆盖、高效能、经常化、制度化,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更大的效益。

 

       二○○八年一月十五日

 

主题词:送温暖  献爱心  活动  通知

共青团越城区委员会办公室        2008115日印发

(共印8份)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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