团越〔2008〕9号
共青团越城区委员会
关于建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
领导小组的通知
各镇、街道团委、区直机关、局(系统)团工委:
为全力配合区委、区政府扎实推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,根据区委、区政府的总体部署,团区委决定,建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领导小组。
一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
组长: 陈天政
成员: 俞 芳 陈慧芬 林 英 陈彩娟 裘胜圆
俞小红 金 涛 宣晓冬 谢 菁 周剑奇
范焦乐 裘礼桂 蒋海龙 王 奋
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
主任:王 奋
二、有关要求
1.认真学习中央文明委下发的《文明城市测评体系》和《越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操作手册》,对照要求,开展调查研究,摸清底子,对存在的差距,拟定解决方案,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。对下级团组织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时限和具体措施,督促整改。
2.各级团组织要收集各项考评内容资料,并进行整理,按时上交团区委办公室。
3.围绕我区《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设计落实有关活动载体,做好迎检准备工作。
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六日
主题词:创建 领导小组 通知
抄送:团市委,区文明办
共青团越城区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6月16日印发